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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机构

 

维权机构:

  (一)、江苏省妇女权益法律援助中心:江苏省妇女权益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8年,由省妇联直接领导并受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和业务支持,中心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它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妇女法律援助工作,为延伸、拓展妇联维权职能,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中心成员由来自省人大、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妇联和部分省属律师事务所21名同志组成。中心制度主要包括:   
  
  1、主席接待制度和专家接待制度:逢周三上午,由省妇联五位主席及一位副厅级领导轮流值班,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周二、周四上午由法律援助中心专家轮流接待来访、处理咨询等事宜;近期还将安排心理专家定期接受心理咨询。

  2、重大案件会办督办制度:对妇女群众反映的重大侵权案件,召集省维权联席会议部分联络员或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成员研究会办,提出援助方案,跟踪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援助。
  3、法律援助考核制度:将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细化、量化,列入妇联维权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指导等。

  (二)、江苏省妇女救助中心:江苏省妇女救助中心成立于2005年3月,是由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依托现有的阵地和资源建立的妇女维权救助机构,它将为受到伤害的无家可归或有家难回的特别困难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司法鉴定、心理抚慰和临时生存保护等。江苏省妇女救助中心下设“投诉中心”、“伤情鉴定中心”、“庇救中心”(在建中)——投诉中心依托省妇联妇女法律援助中心设立,负责接待投诉的妇女儿童,给受害妇女儿童提供相应服务,并视情况安排具体救助事宜;伤情鉴定中心依托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设立,按照《江苏省妇女伤情鉴定中心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根据投诉中心的委托,负责对受害妇女儿童进行伤情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庇救中心根据投诉中心的统一安排,将负责为需要救助的受害妇女儿童提供临时的必要的生活安置,目前仍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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