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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宗旨

江苏省妇联法律帮助中心根据妇联组织基本职能要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引导广大妇女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促进两性平等和谐发展,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

二、职能

负责接待妇女儿童的投诉,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
  按照《江苏省妇女伤情鉴定中心有关规定》,对受害妇女儿童进行伤情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为无家可归或有家难回的困难妇女儿童提供临时生活安置;
  为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为受到伤害的妇女提供心理抚慰和疏导。

三、接待时间 

法律专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心理专家:周五上午9:00—11:30
  省妇联领导:周三上午9:00—11:30
  省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51号太平商务大厦1503室
  电话:025-12338